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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古印度文明與宗教史考(十七)》

《佛家學派6

 

17.《對吠陀奧義的態度和佛家經律結集》

否認梵天

釋迦牟尼 否認「吠陀」宣揚的創造主「梵天」,即根本否定了「婆羅門教」。他說:“若彼「三明婆羅門」無有一見「梵天」者,若「三明婆羅門先師」無有見「梵天」者,又「諸舊大仙三明婆羅門」「阿吒摩」等亦不見「梵天」者,當知「三明婆羅門」所說「梵天」非實。(三明婆羅門即是最有成就的婆羅門信徒。)

 

釋迦牟尼 反對祭禱:對「婆羅門教」傳統的火供、血祭等多次批判。他說:“種種供養,實生於罪 ,逼迫勞苦奴役大量屠殺牲口,是等邪盛大會,我不稱歎” 。當時人說:“沙門瞿曇呵責一切「婆羅門祭壇法」”。

 

釋迦牟尼 呵責梵咒、星相、占卜以及祈福、超度、消災等等祝禱術法:他說:“或有沙門梵志持一句梵咒,乃至二句、三句、四句、多句、百千句咒,令脫我苦,終無是處” ,“見諦人信占卜問吉凶者,終無是處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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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至說:“幻法,若學者,令人如墮癡迷”。總之,依「婆羅門神權」而起的所有方法、儀式、學問,釋迦牟尼 均視為邪術迷信,並給於徹底的廓清。但因為他們是官方宗教,就差“外道邪教”沒罵出口而已。

 

對於祈福、超度、消災等事,釋迦牟尼 還令人把石頭和樹葉下咒術,如果彼「婆羅門」能讓石頭浮在水面,讓樹葉下沉水底,他就相信。

 

有時我們也在想,如果 釋迦牟尼 有“不死之身”,遇到後期的「金剛乘藏傳密宗佛教」不知道會有怎樣的奇特景象?會不會“邪師附佛外道”責罵一番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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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奧義書思潮的態度

否定“梵我”,《奧義書》斷定“”與“我”的絕對實在。通過敬神持咒和瑜伽禪修實踐,可以追求和恢復“本我”,宣揚“梵我合一”。

 

佛家則說“因緣緣生”,否認絕對的“我”,因為這死無對證,於現實無益。他認為這種對終極“梵我”的執著無法解決人生痛苦煩惱,容易對現世產生怠惰、厭世和消極。

 

《奧義書》的「苦行和瑜伽」。「苦行」方面,釋迦牟尼 曾修學而又捨棄。瑜伽禪修則可以作為得「解脫道」、「斷無明」後,攝取作為修證方便;即作為「緣生與六處入處」的觀照,作為讓“智慧加深”的途徑。

 

但專修「瑜伽」容易陷入追逐神秘的“靈修”泥潭,專注「禪修」又變成追求無止境的“梵我大定境界”或可能趨向追求“神通”但無論怎樣都與“得智慧解脫痛苦煩惱斷生死輪回”無關。

 

釋迦牟尼 不贊同「雅利安人」設計的“依善惡因果業力而成的五道或六道輪回”和「種姓制度」。唯律十四無記嚴禁討論和宣說,因為大部分印度人普遍接受這種思想,完全抗拒又不利「佛家僧團」的發展前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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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一次經律的結集》

《結集的緣起》

據《律藏》記載,促成這次結集的原因是 摩訶迦葉(Mahakasapa) 為了預防非法、非律的蔓延。

 

 釋迦牟尼 在「古西那拉城」(Kusinara)入滅的時候,摩訶迦葉 並不在場,他帶著僧團正趕路想見 釋迦牟尼 結果在半途中得知 釋迦牟尼 已經入滅的消息。

 

僧眾都很傷心,但樹大有枯枝,就有一個名叫 蘇跋達(Subhadda)老年出家人聽到 釋迦牟尼 入滅的消息卻感到很高興,還大聲喝道:夠了,賢友們,你們不要憂愁和悲傷,我們已擺脫那個大沙門了,他常使我們起煩惱,經常不允許你們這樣那樣。從此我們想幹啥就幹啥。

 

經常單獨苦行的 摩訶迦葉 聽了之後,感到非常吃驚和哀痛,決定在“非法興盛、正法衰落之前,非律興盛、正律衰落之前,在非法說者強、正法說者弱之前,在非律說者強、正律說者弱之前”,舉行「法與律」的結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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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「摩竭陀國」阿闍世王 的支持下,摩訶迦葉 挑選了能夠持誦全部聖教的499位阿拉漢聖者,包刮在 釋迦牟尼 身邊伺候25年的 阿難陀。由於他親聞和憶持了佛家正法和律法,因此結集工作少不了他。

 

之後,僧眾又決定前往「王舍城」「毗婆羅山」的「七葉窟」度雨安居,並舉行結集。為了防止持異見之人混入僧團進行搗亂,僧團規定除了選定的長老以外,不許其他的僧人在「王舍城」過雨安居。

 

五百位長老先後來到「王舍城」度雨安居。在雨安居的第一個月,僧眾們修補破損的房舍,從第二個月才開始舉行「法與律」的結集(原始時期對於釋迦牟尼的言教都一律稱為“法”)。

 

正確結集地點,「錫蘭」的《島史》記載為「七葉窟」之內,另一部 「錫蘭」歷史《大史》的記載是在「七葉窟」入口處的新建講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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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醜化迦葉,神化阿難部分》

神化部分是“頭陀第一”的 摩訶迦葉 一向看不起柔弱兼來自王室的 阿難陀 ,本來不想叫 阿難 參與結集,而且當時 阿難 不是阿拉漢,只是證得入流果(須陀洹),尚未斷盡諸漏。

 

值得慶倖的是,阿難 終於趕得及在結集開始的前夜,通宵修練,而且雙腳已離地,證悟了阿拉漢道果。

 

(注:《四部尼柯耶》在正式用文字編寫的時候,在沒有任何長老監督之下,就被有意無意間雜入很多這類不確實的野史和神話雜訊。另外,頭陀就是苦行僧人,迦葉還還未依止 釋迦牟尼 前就是苦行外道,因為習慣於苦行,不喜接觸人群因此獨來獨往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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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正式結集》

結集開始時,摩訶迦葉 徵詢僧眾們的意見問:眾賢們,我們首先結集什麼?是法還是律呢?,僧眾回答說:「律是佛家的命脈,律住世時法乃住」,所以我們先結集律部「毗奈耶」(Vinayapitaka)。

 

於是,大家推舉持律第一的 優婆離(Upali) 負責誦出《律藏》。

 

結集採用問答的方式,由 摩訶迦葉 從第一條「四波羅夷法」(Parajika)開始問起,每條皆以因緣、人、制、隨制、犯、不犯,而問了《大分別》和《比丘尼分別》兩部分別,優婆離 則逐一作答。

 

如是將兩部分別、篇章等收錄編集為《律藏》(Vinayapitaka)。

 

兩位長老如是一問一答,再經過五百位阿拉漢一致旁聽確認為準確無誤、完全符合 釋迦牟尼 所制之後,再按上述的方法一起合誦,是為「律的結集」。

 

律法的結集一定要遵從如下的制定:

 

1.凡是尚未制定者不應再制。

2.凡是已經制定者不應廢除。

3.佛陀如何制定,即應如何受持遵行。

 

據近代「史學界」或「學術界」和臺灣 印順大師 的研究,初始結集時律戒的內容,是包含:

 

(一) 四波羅夷法 parajika-dharma(parajika-dhamma)。

(二) 十三僧伽婆屍沙法 saṃghavaseṣa-dharma(saṅghadisesa-dhamma)。

(三) 逸提法 patayantika-dharma(pacittiya-dhamma):包含現今之

1. 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niḥsargika-patayantika-dharma(nissaggiya-pacittiya-dhamma),即舍墮法

2. 九十二逸提法 patayantika-dharma(pacittiya-dhamma),即單墮法。

(四) 四波羅提提舍尼法 pratidesaniya-dharma(paṭidesaniya-dhamma)。

(五) 眾學法 sambahulaḥ-saikṣa-dharma(sekhiya-dhamma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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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經法的結集》

之後,繼續由 摩訶迦葉 從《四部尼柯耶》(Panca Nikaya)的《長部》第一經開始問起,並由 阿難(Ananda) 作回答。四部是指《長部》、《中部》、《相應部》、《增支部》,當時還沒有《小部》。

 

其中,《小部》是指除了四部之外的其餘佛語,或可以說一種牽涉“數目字”的佛法序號排列。(所以嚴格意義上的《尼柯耶》(阿含)其實只有四部。)

 

同樣的,這兩位長老的一問一答,經五百位阿拉漢一致確認為準確無誤、完全符合 釋迦牟尼 所說之後,再按上述的方法一起合誦,是為「法的結集」。

 

由於參加這第一次結集都是 釋迦牟尼 的親傳弟子,且是在 釋迦牟尼 涅槃的當年(第二個月)舉行的,他們可以毫無遺漏地背誦出 釋迦牟尼 在45年中所教導的一切教法與戒律,並將之編輯為“法”與“律”兩大部。

 

這是對「佛家教法」最早期和最具權威的分類與整理。而長老們採用問答進行法、律結集的形式,用以確保「佛家正法與戒律」不變質,算是「佛家」結集的典範。

 

因為這次結集一共有五百位阿拉漢參加,所以稱為“五百結集”(Pancasatika Sangati)。又因為在「王舍城」舉行,故又稱「王舍城結集」,其時為西元前386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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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經律二部傳承》

由於沒有文字記載,自第一次結集以後,「佛家學派」為了保持「正法」的“正統性”避免往後被雜入篡改而變質,因此分成經、律兩系傳承,由兩班僧團分別來作記憶保持的工作。

 

「經部傳承」就以 阿難陀 為首,簡稱為 「阿難系」,又稱為「摩偷羅部僧團」(往後稱為雪山部)。

 

「律部傳承」就以 優波離 為首,簡稱為優波離系」,又稱為毗舍離部僧團。 這不是“部派分裂”,而是在做「正法」的“長久保衛戰”。

 

(諸位要謹記,「佛家學派」此時只有兩部傳承僧團,在此時完全沒有「論部」或「論藏」的出現。所謂「經、律、論,三藏十二部正法」這個名詞,是在「部派分裂」之後才出現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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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佛家學派三個強盛時期的變化》

原始時期,一般泛指 釋迦牟尼 在世至入滅的時期。(第一次結集)

 

根本時期釋迦牟尼 涅槃後,約110年內。(十事律爭,第二次結集,根本分裂,約在西元前276年左右)

 

部派時期釋迦牟尼 涅槃後,110年至200年內。(大天五事,部派分裂,阿育王時期,約在西元前270年左右)

 

正所謂“事出必有因”,「佛家學派」也無可避免的受“緣生影響”,導致往後出現內涵和類別的質變與量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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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次結集》

以印度這種神話社會的習性,在「第一次結集」後,「佛家」的經說傳誦難免被坊間日漸雜入很多傳統神話、傳說、寓言,將 釋迦牟尼 予以神化、理想化的『本生』故事陸續傳出,但這還未到要做出第二次結集的時候。

 

然而,在 釋迦牟尼 滅後百一十年(約在西元前276年左右),發生了「十事論爭」。當時以 阿難 系僧團主導了「第二次結集」,再將古、新經說傳誦,再次去蕪存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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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次結集的緣起之十事律爭》

當時,首都是「毘舍離城」(Vaishali)的印度十六大國之一的「跋阇國」(Vrji),發生了以 「優波離系」 的「毘舍離僧團」 受取金錢等十事,「阿難系」僧眾 耶舍商那和修 等,為了維持僧團的律戒,號召了針對「金錢等十事」的「羯摩會議」(律法裁決會議)。

 

話說當時,有位西方的長老 耶舍迦蘭陀子(Yasa Kakandaputta)來到「毘舍離城」,見到住在「毘舍離僧團」們向人民要錢。

 

他們在每個月的齋日(uposatha)用「銅缽」裝滿水後,開口向前來供養的在家人乞錢。並且說:各位菩薩善士,你們供僧眾錢吧,僧眾們需要資財。(當時的印度稱供養僧團者為“菩薩”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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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舍迦蘭陀子長老 見到之後,對「毘舍離城」的善士們說:請大家不要給僧眾們金錢,金銀財寶對沙門僧眾來說是不被允許的,是破律的,他們不能使用金銀。但那些供養者聽了之後,仍然將金錢佈施給僧眾。

 

當時,「毘舍離僧團」們將所乞得的錢收齊後,再平分給所有的僧眾,也籍此分給 耶舍迦蘭陀子長老,但 耶舍長老 不肯接受。

 

其他的比丘很生氣,指責 耶舍長老 誹謗有信心的善士、居士,使他們失去信心,並要他向居士們道歉,並要舉報他的罪過。

 

耶舍長老 覺得氣憤委屈,於是邀請了許多上座部長老一起來到「毘舍離城」,共同裁決此事,這才有了這場「羯摩會議」(律法裁決會議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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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說,當時由「阿難系」(經部)六位長老為主導,加上「優波離系」(律部)兩位長老,代表整個僧團組成這場「羯摩會議」。而且這場「羯摩會議」還請來 阿難 的弟子 薩婆迦眉長老 作為一切僧眾之領首上座,並同時判定「毘舍離僧團」擅自行「受取金錢等十事」。

 

根據「毘舍離僧團」傳誦之《摩訶僧祇律》記載,「十事論爭」的裁定結果是不如律法,於是「毘舍離僧團」直接理虧並妥協,接受八大長老會議的決議,承認「受取金錢」為不如律。

 

於是在整個僧團長老的合作下,維持了表面與暫時性的和合與團結,一直到佛滅後116年「五事異法」時,僧團才真正的分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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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何為十事》

「十事律爭」又稱「十事論爭」或「十事非律」,這裏的十事,大部分是指向出家僧眾的飲食作息和戒律,例如:對於飲食不能需求味道,因此不能蓄鹽。要過午不食,不可食用不是受施後吃剩的食物,同一區域內太多齋戒點,離開僧團私自搞齋戒,飲低酒精或其他特殊飲料,坐寬長舒適之地,最後一條就是受人金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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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二次正式結集》

平息了爭端後,長老們決定順便再結集「法與律」,使僧團維持共同的經說及律法。於是像第一次結集時一樣,重新結集合誦了一切「法與律」。

 

據說,這次結集一共花了八個月的時間。由於出席參加裁決和結集的比丘和長老據說有七百多位,所以稱為“七百結集”(Sattasatika sangati)或“第二次結集”(Dutiya sangati)。

 

另外,又為了紀念 耶舍長老 為護持律法的熱忱和心意,這次結集也稱為 「耶舍長老結集」(Yasatthera sangati)作為對 耶舍長老 的鼓勵。此第二次聖典結集,是在 釋迦牟尼 入般涅槃一百年左右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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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根本分裂》

有部分學者認為,從那時開始,佛家僧團開始有了部派間的分歧。當時,由於參加第二次結集的是以長老、上座為主,因此稱為「上座部」(Theravada),而瓦基族方面由於人多勢眾,因此稱為「大眾部」(Maha sanghika)。

 

這是佛家的第一次分裂,又稱為“根本分裂”。此後的一兩百年,部派之間繼續分裂,先後成立的部派相傳有十八部或二十部之多,「佛家」逐漸進入了“部派佛教”時期”。 (待續)

 

08/04/2020     龍爺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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