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虛擬殺人之意識病毒

 

記得早前有個新興宗教信徒說,他師父告訴他,玩殺人電子遊戲也是有業障的,你在虛擬世界中取一人性命,其業障等同殺了一人。在意念上想像搞了某個女人,其業障等同強姦犯!

 

如今想起來糟糕了,按這種邏輯,現在全世界在玩「吃雞」,大把人在看AV片,怕是以後地獄就爆滿不夠用了也!

 

其實這種方法,是新興宗教有意在信徒潛意識中植入的“木馬指令”病毒,意即你要看顧好自己的起心動念,進而不允許你對宗教和教主產生絲毫懷疑。

 

只要你一動念,馬上自動犯下大戒,這種大戒可以令你喪失累劫的修行功德,還受惡魔精神干擾、生活諸事不順的報應。

 

反之,信徒若能及時察覺,時時向教主本尊懺悔,就會增加福份功德,修行有功。久而久之,徒眾相互傳告,病毒自動感染栽滿全信徒頭腦意識。

 

告訴你,時間一久,信徒幾乎不敢也不會有想質疑宗教內任何人、事、物或許有偏差的一絲念頭出現。

 

其實一些舊宗教體制的經典原本就帶有這些病毒,而這種新興病毒作用也同時激發了舊宗教病毒的強化。

 

搞到不是新興宗教的信徒也不敢對一些宗教神明信仰產生懷疑,也不敢對犯錯的教主或高層做出指責,深怕一個不小心墮入甚麼深淵地獄永不超生。

 

這種「潛意識病毒傳播法」的力量,絕對不會輸給被後期儒生改編過的「儒家思想」。

 

這讓爺想起另一種對立情況,有些人的行為、語言、動作會在有意無意間妨害別人,只要他人一日沒提醒,他都不會察覺自己有啥不對。這種無意識的妨害,有些人會後知後覺,有些則不知不覺。另外,有些則是在覺知後,依然故我裝作若無其事。

 

現實世界中,意念上怎麼想是人身自由當然不可能定罪。但是在有意無意下,行為舉止上妨礙或妨害了別人,還是有可能負上法律責任的,但看情況多嚴重罪行多大而已。

 

後者可影響一時,前者則影響久遠矣。

 

27/04/2019 龍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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