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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古印度文明與宗教史考(九)》

9)《耆那教宗旨和理念》

 

《不拜偶像》

伐達摩那(即大雄)任教主時期,進一步完善了「耆那教」的教義,他認為:世界是永恆的,而非婆羅門教所說的神創造。所以「耆那教」的世界觀是沒有偶像崇拜的,因為不認為是“神”創造了世界。

 

所以不存在「婆羅門教」的“三相神”,也就是「創造神」、「保護神」和「破壞神」三位一體的概念。

 

另外,“神為了降魔化身成人”的想法在「耆那教」中也是不被接受的,他們的佛陀覺者 伐達摩那.大雄 認為,世界是由「極微」(原子)構成,不是由什麼“神”而造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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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的宗旨是:世界同時在「時空」上也是無限的,且只有形式上的變化。一切物質都包含「兩種因子」,即「物質因子」和「精神因子」。

 

也就是說,靈魂和身體的結合,是隨意的,無原因的,由自決定的。但遵從善惡輪廻,反對殺生獻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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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諦說

「耆那教」在理念方面提出了「七諦說」,即:命、非命、漏入、系縛、制禦、寂靜解脫。「七諦說」又稱為「七值邏輯」。

 

認為宇宙萬物由靈魂(命)和非靈魂(非命)組成,靈魂包括「能動」和「不動」的兩大類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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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)「能動」(命)

1)「能動」(命)的靈魂,則根據感覺器官的多少分為六種:

 

一個器官(皮)的,如植物。

二個器官(皮、舌)的,如蟲。

三個器官(皮、舌、鼻)的,如蟻。

四個器官(皮、舌、鼻、眼)的,如蜂。

五個器官(皮、舌、鼻、眼、耳)的,如獸。

六個器官(皮、舌、鼻、眼、耳、心)的,如人。

 

2)「不動」的靈魂,存在於地、水、風、火四大元素之中。所以「耆那教」認為「動植物」和「非生物」體內均有“靈魂”存在,不能任意傷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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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 )「非靈魂」(非命)也包括兩大類:

1. 一類是“定形”的物質,由原子和「原子的複合體」組成。

2. 另一類是“不定形”的「物質」,由「時間」、「空間」、「法」和「非法」組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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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命、非命與原子結合論》

「耆那教」是印度最早提出「原子論」學說的宗教之一,認為「原子」是不可分的,無始無終,是無限的、永恆的,具有「味」、「香」、「色」和「兩種觸」(粗與細,冷與熱)的屬性。

 

「原子的複合體」可以有多種形式,以「兩個相結合」到「無限多個原子相結合」,數量和次序都是無限的。「原子複合體」除具有觸、味、香、色的屬性外,還有其「物理性質」:聲音、吸引、排斥、大小、形狀、可分性、不透明、輻射光和熱等。

 

認為人們的感覺所以不同,完全由於「原子」結合的“形式”不同。這些「原子」由於重量而運動,不同性質的「原子」相結合而產生不同的感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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並且認為,「原子」的結合是“對立的統一”,其中一種是“消極或否定”的「原子」,另一種是“積極或肯定”的「原子」,結合物的性質完全隨結合物雙方「原子」的強弱變化而變化。(這裏耆那教沿用了西方物理學概念,算是第一個融入物理概念的宗教。)

 

他們對“不定形物質”的解釋是:

「時間」為一切存在的持續性、變化、運動提供了可能性.

「空間」是一切存在和運動的場所。

「法」是運動的條件,如水能幫助魚遊動。

「非法」是靜止的條件,如樹蔭為旅客休息提供了方便。

 

C.「漏入」。

D.「系縛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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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靈魂的漏入,業障的系縛

筏馱摩那(即大雄)在時,其進一步完善了「耆那教」的教義,「耆那教」認為:世界是永恆的,而非「婆羅門教」所說的神創論。世界同時在時空上也是無限的,且只有形式上的變化。

 

一切物質都包含兩種「因子」,即「物質因子」和「精神因子」。也就是說,靈魂和身體的結合,是隨意的,無原因的,由自我決定的。善惡輪回,反對殺生獻祭。

 

「耆那教」在宗教倫理觀上,提出了「漏入」和「系縛」的理論,他們認為一切有生命的物類其「本性」是清淨、圓滿的,但是「非生命體」的物質卻常常形成一種障礙,掩蓋著靈魂原有的光輝,使靈魂受著束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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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種障礙稱為「業」。他們認為「業」是一種特殊的、細微不可見的“物質”,這種物質流入「靈魂」並附著於「靈魂」即為漏入

 

前面才說「耆那教」沿用了西方物理學概念,算是第一個融入物理概念的宗教,而在另一方面卻又矛盾的相容了《奧義書》的所謂「業障論」,可見得「耆那教」仍跳脫不了「雅利安人」設下的「吠陀框架」。

 

然而他們卻把「業論」稍加改造,「耆那教」認為「業」有八類:

 

1. 智業遮蓋靈魂的智慧。

2. 見業遮蓋正確的直覺。

3. 受業遮蓋靈魂的幸福,滋生苦樂。

4. 癡業遮蓋正信,產生情欲。

5. 壽業決定生命的長短。

6. 名業決定身體的特質。

7. 種業決定種姓、國籍。

8. 遮業決定性力。

 

這八種業是前生所定的(宿作因),它們系縛在靈魂上,要想解脫就得「制禦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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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)「制禦

《持五戒修三寶》

「制禦」是操縱或控制的意思。他們認為「制禦」的方法是持五戒,修三寶,實行苦行。五戒是:

 

1. 非暴力(Ahimsa)——不傷害任何生物。

2. 不偷竊(Asteya)——不拿經由不當方法、途徑得到的東西。

3. 純潔行(Brahmacharya)——不沉溺於肉欲的快樂。

4. 誠實語(Satya)——只說實話且語不傷人。

5. 不執著(Aparigraha)——完全不粘著人、地和物質,多指錢財,也有譯作不貪財者。

 

(其實佛教的五戒全由耆那教而來)

 

三寶為:1)正智(正確習解)、2)正信(正確信仰)、3)正行(正確實行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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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 )「寂靜」

G)「解脫」

 

「耆那教徒」還實行各種苦行,他們認為只有修苦行才能排除“舊業障”,使“新業”不生,就能夠達到「寂靜」,就能夠使靈魂呈現出原有的光輝,從而脫離輪廻之苦,獲得「解脫」。

 

「耆那教」非常專注於禪修,尤其是他們「天衣派」的出家人,他們獨自禪修時是裸體禪修,以期達到完全寂靜解脫的目地。他們認為如果身體貪執於地球的物質和食物,靈魂將很難達到完全寂靜,更不可能解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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絕食求道(sallekhana)是「耆那教」最為世人所詬病的習俗。有些「耆那教」教徒年老時,會逐漸減少食物和水分的攝入,直到絕食而亡。這個過程往往比較漫長,甚至會長達數年。

 

「耆那教」傳統上認為這不是自殺,而是一種擺脫肉體、斷除宿業、達到「寂靜」和「解脫」的方法,一些典籍將它也歸為教徒需遵守的「戒律」之一,當然,它現在已經不太常見了。

 

所以年老的教徒如果有勇氣斷絕食物至死,是可以成就「耆那教」的「最高仙人境界」對他和他的後代來說,這是非常光榮的事。

 

大雄入寂於「波婆城」(Pava)時年十二歲,上足弟子共有十一人,然大多數斷食仙逝。當時信徒有四百八十萬人,此派尚流傳至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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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孔雀王朝的開國君主,旃陀羅笈多(Candragupta)後來完全出家成為「耆那教天衣派」行者,晚年更依「耆那教」的寂靜法在山洞禪修,最後完全依照「耆那教」的圓滿解脫道標準“絕食而亡”最終成為「耆那教」“仙人”。阿輸迦Asoka(阿育王)就是他最疼愛的孫子。

 

佛教界盛傳,阿育王 曾放下屠刀、棄惡從善、皈依佛教,是發揚佛教和護持佛教的聖君,但根據歷史與學術界的真相還原,阿育王 才是真正顛覆佛家的罪魁禍首,他的政治策劃,影響了佛家的後續發展,導致佛家內涵面目全非,經教分裂無法統一,影響廣泛深遠,關於這點以後文章會予以詳盡闡述。(待續)

16/03/2020    龍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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