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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古印度文明與宗教史考(六)》

6)《印度種姓社會階級制度》

 

《四大種姓》

「種姓階級制度」其實就是「雅利安人」為了本身一族之私而創立的,這個制度確保了「雅利安人」在印度享有永久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的尊位外,還讓一般人民永遠翻不了身,越不了級。可以說是非常不人道不民主的專橫制度。

 

「雅利安人」將印度分為優、貴、平、卑、四種等級,最高等級就是「雅利安族」,他們自稱為「婆羅門」屬於印度優等種族。

 

其次是「剎帝利」,屬於印度貴族王室。其三是「吠舍」,屬於富有階級。其四是「首陀羅」,屬於一般人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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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)「婆羅門」(Brahmin)是「梵天神」的後裔,屬最高級別,專負責宗教、祭祀、信仰、占卜、咒術、降乩、打坐、瑜伽、文化、教育等,印度的特權神職祭司和僧侶,受所有人民供養兼不事生產,更不太管事。

 

在「婆羅門教」欽定的輪回轉世規則上,「婆羅門」是可以享有生生世世皆輪回轉世為「婆羅門」的特權,因為他們是「梵天」的後裔,完全不受善惡業報糾纏的困擾,屬於「再生族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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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)「剎帝利」(Kshatriya)是王室貴族與政要,高等官階人士,主要管理國家百官行政、軍事、戰爭、賦稅、武器等等。

 

剎帝利」是不一定生生世世皆輪回轉世為「剎帝利」的,他們必須依照善惡業報牽扯來轉世,有可能轉世做「吠舍」或「首陀羅」,同樣屬於「再生族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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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)「吠舍」(Vaishya)是一般商賈或有地主、有產階級、工商農領袖等等。

 

「吠舍」同樣不一定生生世世皆輪回為「吠舍」,必須依照善惡業報牽扯來轉世。有可能轉世做「首陀羅」,也屬於「再生族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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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)「首陀羅」(Shudra)是大多數的印度土著,主從事勞動生產工作的人民和農夫。

 

「首陀羅」今生以後無法輪回再做「首陀羅」,也不能再輪迴其他人,或許頂多只能夠做畜生或低等生物,又或只能做幾乎泯滅的“殘留靈”屬於“一生族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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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)種姓制度之外,其實還有一種不入階級之流的第五等,就是「哈哩真」或「達利特」意思是「不可接觸者」主要是奴隸或賤民從事掃糞坑、垃圾、抬燒屍體的工作。

 

賤民在「婆羅門教」輪回轉世制度中只有一生,甚至灰飛煙滅,同屬於“一生族”

 

剎帝利」、「吠舍」「首陀羅」這三種種姓除非得到「婆羅門」的許可,則可以在今生或來世提升自己的種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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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影響深遠》

以上四大種姓都不能通婚,但「婆羅門種姓」居住城市,窮人最少,這種制度的形成,也直接造成印度的人種嚴重分化和歧視。

 

雖然印度律法如今已經實施廢除種姓制度,但民間至今仍然奉行不誤,似乎已成慣例,社會間仍然充滿歧視和冷漠,可見階級制度影響至深至遠。

 

「雅利安人」的後代逐漸忘記了他們祖先製造的神明和創設的制度,變成完全相信藉著奉祀神明,這一生就可以得到神的保佑和賜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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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佔據了社會上最崇高的地位和富貴,這一切是那麼的理所當然。而中低等種姓又完全相信這是命運和神明的安排。

 

所以種姓之間其中一方若發生了什麼事,其他種姓幾乎不予理會干涉也不敢多加干預。

 

一般中低種姓除非得到「神的後裔婆羅門種姓」認可,否則不可能提升自己的種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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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群雄割據分裂的印度,每一個國家的種姓制度有很大差別,甚至還可以再次細分,也可以升降,全憑時勢、機遇、利益定奪。或者乾脆說,一切由高等種姓定奪。

 

說穿了「婆羅門教」是外來統治者因地制宜建立了尊卑制度國家,然後就地取材編輯出了基於制度上的種姓宗教。

 

所以,嚴格來說「婆羅門教」既不是純粹外來的,也不是完全本土的,而是兩者合起來的產物,但策劃者仍是「婆羅門雅利安」本身。(待續)

 

01/03/2020     龍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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